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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手机黄片被罚 律师:不传播不违法

时间:2008-10-11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据《重庆商报》报道 重庆合川区太和镇40岁的唐尚海在渝中区大坪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不料手机里面存有一段黄色录像。今年9月18日,唐尚海和朋友陈海军坐火车到怀化。一名乘警查票时擅自打开唐的手机发现了这段黄色录像,遂以唐尚海传播淫秽录像为由,罚款200元。

    前日,刚回渝的唐尚海称,他并没有传播淫秽录像,不服杭州铁路警方的罚款处理。他说,在火车上他没有给任何人看,怎么能说是传播?

前日下午,记者按陈海军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分局公安处乘警支队方教导员。“此事是我亲自处理的。”他说,唐尚海属于复制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乘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罚款200元是适当的。

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经柱说,淫秽录像存在自己手机里没有传播,偶尔观看不算违法。

(编缉:夏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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