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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这个司机两年内违纪高达124分

时间:2008-07-04 【来源:城市商报】
 

  □商报记者 方方

  本报讯 124分,累计未缴罚款及滞纳金近2万元!两年之内,一名滨海籍驾驶员王某创造了这样一出“奇迹”。昨天他终于在竹园路上被虎丘交警揪住了,结束了他的继续刷新纪录之旅。

  昨天上午9:30,虎丘交警范斌在高新区竹园路例行巡逻,一辆苏州牌照的东风大货车摇摇晃晃开了过来。不一会,在交警的要求下,驾驶员王某掏出了自己的证件接受检查。可当民警把他的驾照号和身份证号输入警务通时,电子屏幕上立马跳出了一长串的违法未处理记录。“这人有问题!”范斌马上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条迟迟逃脱法网的“大鱼”,于是不动声色地将王某带到了交警队。

  很快,通过公安网上处理系统,虎丘警方查询到,这名来自滨海县的男子王某,从拿驾照那一天开始,就因违反禁令、超载超速、闯红灯、车身超长超宽等原因,被交管部门查处了90多次。让人不解的是,尽管王某有许多违法记录,但2006年初至今,他就是不肯再缴罚款,算下来已经有9次记录没有及时处理。按照到期后每日加收3%滞纳金的规定,王某已经累计有近2万元罚款没有缴纳,两年内累计违法记分高达124分。

  “我以前是给老板开车的,现在找不到他了,为啥叫我付这笔钱?”面对厚厚一沓交通违法记录,王某显然很不甘心,气势汹汹和民警争了起来。他的理由是,大货车是老板的,他只是一个打工的,一旦车子在路上闯了祸,自然需要老板“买单”。而交警给他解释说,车子是谁开的,就应该由谁负担相应的交通违法责任。尽管经过多次劝说,王某还是一个劲“认死理”,就是不肯承认这些“记录”都是他创造的。

  虎丘警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通常规定,遇到像王某这样违法记录多次未缴纳的,一旦罚单丢失,驾驶员应主动向违法所在地交管部门补开单据并缴纳罚款,所有违法记录处理后,才能有资格到发证车管所去验车贴花。王某在同一记分周期内连续超过了24分,还需重新到当地参加科目一、科目三的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路。鉴于王某迄今为止拒不认错,他们已经将违法大货车作暂扣处理。如果他就是不肯配合,虎丘警方将会要求法院对他进行强制执行。
(编缉: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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