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08年11月11日 天气:  晴  7℃~15℃ 东北风 3-4级  我们能为您做些什么
合作媒体: 常州日报 常州晚报 常州人民广播电台 常州电视台 新华网 人民网  
首页 | 头条 | 要闻 | 社会 | 民生 | 财经 | 图片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娱乐 | 周边 | 警世 | 相关 | 视频
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观点·评论 > 新闻热评 >
如果可以退房,那么是否可以退股?

时间:2008-09-08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万科在上海及杭州等地推出大规模中秋促销活动,最低达7.3折。8月30日,上海万科金色雅筑50多名业主来到售楼处,要求退房(9月6日《法制晚报》)。

    当初是18000元/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不到一年房价就缩水近30%,这样的落差确实很大。因此,我能够理解这些业主的心情。不过,我并不赞成他们“退房”的要求,更不支持他们的“示威”行为。

    购房合同已签,房子也已交付,这意味着开发商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交易已经完成。如果当初开发商欺诈了你,你可以要求退房;如果当初开发商强迫了你,你可以要求退房;如果购房合同中有随时可以“无理由退房”的约定,你也可以要求退房……可是,没有听说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如果当初的交易是平等自愿的,合同中也没有专门的约定,你凭什么要求退房呢?

    不错,依现在的市场价格计算,高价购买的业主确实损失惨重。可是,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其他人,谁也没有作出过“包赚不赔”的承诺。现在房价大跌了,你们要求退房;要是房价大涨了,开发商要求业主“退房”,有人愿意吗?

    要说“跳水”的深度,楼市远远不如股市。从6000多点到2200点,不到一年的时间,不知多少股民深受“腰斩”之苦。如果曾经高价买房的业主可以要求原价“退房”,那么众多被深度套牢的股民是否也可以要求以买入价“退股”呢?

    “股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楼市也是一样。近年来,随着房价的迅猛攀升以及暴利,房地产开发商的社会美誉度跌到了最低谷。那些要求退房的业主之所以理歪气壮,可能就是觉得自己天然的具有道德上的优势。其实,道德是以“理”为支撑的——没有了“理”,道德也就无从谈起。(盛大林)

(编缉:聂红)

网友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