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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今后签署劳动合同工商可以先把关

时间:2008-09-22 【来源:常州日报】

    中国常州网讯 常州工商局日前举行合同行政指导服务站授牌仪式,武进湖塘纺织、横林地板、郑陆干燥设备“企业合同行政指导服务站”、溧阳、金坛“农业合同行政指导服务站”、钟楼“消费合同行政指导站”正式成立。

    据介绍,合同行政指导站的职能主要有负责宣传合同法律法规、企业信用知识;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监督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履行合同;受理合同争议纠纷调解;协助查处合同欺诈案件;上报有关合同助企、助农工作信息等工作,并建立合同指导、咨询服务、联系回访和工作评价等制度。

    常州工商局市场合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建立以合同“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为主题的“合同行政服务指导站”,综合运用合同监管、合同指导、合同服务的职能,建立起工商部门与市场主体间合同指导服务关系,这在我省是第一次。现阶段我市企业、农业生产经营者等经济主体以及消费者的合同法律意识还不强,合同文本使用不规范,缺乏严密的管理制度,消费者在日常使用合同中也不懂得如何维权。本市一家企业与外地某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但对付款方式未做任何约定,导致我市这家企业的业务员卷走了100多万元现金,货款至今未追回。 (下转A2版)

    其实,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只要明确约定“按合同账号付款,否则无效”,这种经营风险就完全可以避免。我市一家企业在履行合同前,对合同的履行后果有些疑虑,马上找到工商部门。经工商部门审查发现此合同有重大欺诈嫌疑,建议停止履行,后经证实,合同相对人确有合同欺诈行为,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常州工商局副局长朱亦东表示,今后3年,工商部门还将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立“企业合同行政指导服务站”,指导和帮助企业正确签订和履行合同,防范合同风险;在农业生产经营者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立“农业合同行政指导服务站”,引导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农户”的形式,通过签订农业订单合同促进农业增产、农户增收;在商业企业相对聚集的大型社区,设立“消费合同行政指导站”,指导广大消费者在购房、物业管理等日常生活所需合同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当天,物业管理处、市消协、市仲裁委、市房管局等还进行了现场咨询,解答企业和消费者在签订、变更、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王震琰 庄奕)

(编缉:夏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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