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4日从常州市政府获悉,常州在省内率先出台《市区住房保障规划》,把市区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分解目标分步实现“人人有房住”。
对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常州推出公共租屋制,优先解决低收入家庭,然后再逐步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常州这样界定“公共租屋”:产权归国家所有,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租金标准向特定对象出租的普通住房。据了解,公共租屋建设也将作为常州市土地出让招标的前置条件,在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开发项目和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配建,5年内配建总量约3000户,占到纳入常州住房保障范围内的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总数20000户的15%。
根据常州颁布的市区住房保障进度,今年将重点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做到应保尽保。至2009年底,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0年-2011年,通过经济适用房、公共租屋等形式,逐步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此基础上,通过为外来务工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企业在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区建造“农民工公寓”等办法,切实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在3-5年内,形成满足群众基本居住需求、具有常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唐传虎)
(编缉:夏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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