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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套经济适用房正式接受4类家庭申购

时间:2007-07-24 【来源:常州晚报】

  中国常州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一年一度的经济适用房“扩面”申购工作已经启动,迄今已有355户家庭进行了申购。据悉,今年共有600套景秀世家的住房,接受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携带相关资料于27日前到市房地产市场1楼大厅登记申购。

  4类困难家庭可以申购

  今年申购依然涉及4类对象,包括低收入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困难家庭、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和“劈户”困难家庭。对他们也分别制订了不同申购条件(各类条件需同时满足),具体包括:

  ◆低收入困难家庭: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已满3年;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小孩);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且只有一套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00元以下或家庭年总收入低于3万元。

  ◆市级以上劳模困难家庭: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且只有一套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00元以下或家庭年总收入低于3万元;属于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

  ◆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且只有一套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00元以下或家庭年总收入低于3万元;持有市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劈户”困难家庭: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已满3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00元以下或家庭年总收入低于3万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且在本市不得有除“劈户”之外的其他住房。

  此外,“劈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须先行与同住家庭达成相互转让协议、受让协议,征得房屋产权人的书面同意,并办理并户手续。“劈户”双方达不成并户协议、但符合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购条件的,可按低收入困难家庭进行申购。

  “门槛”在降低,供应量放大

  据市房产管理局住宅产业处处长顾建虎介绍,按照新出台的《常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规划》,今年经济适用房“扩面”申购工作和去年有些调整。

  最明显的首先是申购条件的“门槛”降低。去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0元是基本申购条件之一,而今年这一标准已经放宽至800元。部分困难家庭的门槛甚至有可能更低,因为今年家庭年总收入低于3万元的困难家庭也可以进行经济适用房申购。这样一来,即使一家两口或一家三口人均月收入超过800元,也有可能进行申购。这一调整极大地降低了申购的收入门槛。

  “门槛”在降低的同时,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却在放大。和去年我市400套的供应相比较,今年600套的供应量明显大幅增长。据介绍,去年的400套经济适用房中,350套通过摇号供应给低收入困难家庭,还有50套以排队轮候的方式供应给了其他3类困难家庭。而今年600套的摇号和排队供应的房源比例,还要由根据申购的情况具体确定。截至23日,已经有322户低收入困难家庭,33户特殊困难家庭参与申购。

  8月24日完成复审,9月7日正式摇号

  景秀世家位于市青龙生活区,东为龙锦路,南为永宁路,西为彩虹城,北临北塘河,供应的房源建筑面积大多在75-90平方米之间,基价为每平方米2680元,将于2009年交付。顾建虎表示,如果申请人一次性付款,可以银行按揭,可以按总房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优惠30元。

  此次申购的截止时间是27日,在这之后,相关工作人员将进行材料复审和走访调查。8月24日完成复审后,房管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9月7日将进行电脑摇号。

  “希望符合条件的市民在申购前准备好所有的材料。”顾建虎提醒,目前有三分之一的申购家庭因为没备齐材料,跑了不少冤枉路。 (吴利娜 潘洁 姚黎惠)

  链接:具体申购程序

  1、申请人携带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产权证明(均为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市房地产市场1楼大厅领取《常州市市区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按《审核表》要求到相关单位签章。

  (1)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签章,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签章或提供有效的证明;

  (2)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现有住房情况,确无住房的到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出具相关证明;

  (3)持有低保证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到其所在区民政局签章;持有特困证或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到市总工会签章;其他低收入困难家庭到其所在街道签章;劳动模范家庭到市总工会签章;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到市残联签章;“劈户”家庭到市房管局房改办签章。

  3、申请人将《审核表》及《审核表》上注明所需的材料送交市房管局进行复审。

  4、市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5、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分别采用电脑摇号或排号轮候的办法产生购房者,由市房管局发放《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电脑摇号轮候供应;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困难家庭、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办理并户结束后的“劈户”困难家庭实行排队轮候供应。

  6、申请人凭《准购证》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编缉:夏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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