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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2004年起,我市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年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标准,逐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至2007年,全市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再上新台阶,其中,市区筹资水平均在100元以上,最高者(戚区)已达150元。全市参保人数为 202.25万人,参保率达99.44%。
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9.41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加人数达到 99.72万,失业保险人数67.1万,工伤保险人数57.81万,生育保险人数49.97万。比2002年分别增长110.78%、106.86%、 57.7%、125.9%和80.7%。
城乡低保实现全覆盖。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至2007年,我市月人均收入低于300元的城市居民和月人均收入低于180元的农村居民均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每年年底可再领取一个月的全额低保金。五年来,市级财政投入城市低保金共计9875万元,保障户数和人数分别从 2003年的346户、7295人,增加到2007年的8041户、16548人,增量翻番。
五年来,我市已逐步将市区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等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实行以大病统筹为主,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其中: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由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50元,财政再按每人每年200元予以补助;未成年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每个参保人员家庭每年缴纳50元,财政按每人每年50元予以补助;特困居民(包括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应缴费用由财政按筹资标准全额补助。
五保基本满足集中供养。2005年5月起,将全市33所敬老院列入了“关爱工程”,实行新建、置换改建和扩建。对茅山老区,新建项目每张床位补助3000元、扩建项目每张床位2500元、置换改建项目每张床位补助2000元。非茅山老区,新建项目每张床位补助2000元、扩建项目每张床位1500元、置换改建项目每张床位补助1000元。截至2007年,全市各级共计投入1.8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820万元,共完成建设项目49 个,新增床位4916张,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90%。
(编缉:夏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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