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常州网讯 昨天下午,随着常州拍卖有限公司女拍卖师的一声锤响,位于勤业路200号凯尔置业三楼楼顶的一块规格为27米×6米的户外广告泊位3年使用权被我市一家广告公司以2.6万元的价格最终拍下,这是我市首块非公产权广告泊位使用权以政府部门委托拍卖的形式转让,标志着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全面走向市场化运作。
昨天下午3时许,经过10多家广告公司多轮竞拍,勤业路200号三楼楼顶和怀德北路原交通局大楼楼顶广告泊位的3年使用权分别被2家广告公司以2.6万元和1.44万元竞得。由于这两处广告泊位的产权性质特殊,引起了竞拍者的高度关注。市城管局灯光办副主任陈拥军告诉记者,两处广告泊位的产权性质是非公产权,分别属于2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拍卖是受2家业主委托、政府部门出面组织拍卖的。
据介绍,这次拍卖的是两处广告泊位的使用权,实际拍得者除支付使用权费用,还要向泊位产权单位支付场地租赁费,通过市城管局前期协商,双方商定场地租赁费为使用权费的2倍。拍卖结束后,陈拥军表示,根据《常州市市区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办法》的规定,去年起我市就开始对公有产权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这次对非公产权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的拍卖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泊位全部拍出也预示着广告业界对市场化运作的认同。
“以前要取得户外广告泊位的使用权,一般都是找关系、找门路,往往一些有路子的人能获得相对较低的承租价格和较好位置的广告泊位,因此导致种种不公平竞争现象。现在公有、非公有产权泊位的使用权都拿出来拍卖,增加了透明度,杜绝了滋生腐败的暗箱操作,实现了政府、市场、广告主的三方共赢。”参加拍卖的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颇有感触地告诉记者。
“此次竞拍成功,意义重大。”陈拥军说,“它标志着政府公共资源的出让和使用将进一步纳入市场化轨道,通过市场配置,户外广告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良性市场竞争调控机制。月内,我们还有一批户外广告泊位的使用权出让,广告公司‘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情况将得到根本性转变。” (徐衡 张茹 华岗)
(编缉:夏小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