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常州网讯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后,我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情系灾区人民,捐款踊跃,但有些市民发现,有些商家、单位甚至个人也在进行募集善款活动,对此,市民政局昨天指出,赈灾捐款必须规范进行,单位募捐只能在内部进行,到目前为止,尚未批准任何单位走出“大门”搞募捐。
据介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除了救灾捐赠工作除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可以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募捐活动外,未经民政部门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社会上开展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动。各系统、各部门只能在本系统、本单位内组织救灾捐赠活动。
民政局人士称,相信大多数单位、个人的募捐的本意都是为灾区人民献爱心,但捐款点的不规范状态,容易让不法之徒有可乘之机,市民献爱心尽可能到规范的捐赠点进行。
目前,不少市民都到社区捐款,不少社区也设置了捐款点,对此,民政部门的解释是,在社区内的捐款活动可以视作未出单位“大门”,但必须按照要求做到接收救灾捐赠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接收的每一笔捐款,都要当面核实清楚,开具收据。
据了解,对不符合要求的捐赠单位组织没有按照省政府规定要求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的,市主管部门将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和取缔,民政部门也请市民给予及时的举报和监督。 (郭祥九 陈征)
(编缉:夏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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