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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城乡百千万创业工程”活动

时间:2008-06-04 【来源:中国常州网】

    中国常州网讯  为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等城乡各类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创业实现就业,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市劳动保障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人行常州中心支行、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人事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城乡百千万创业工程”活动——就是征集100个创业项目,扶持1000人创业成功,带动10000人实现就业。
    据介绍,本次创业活动主要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具体讲就是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包括“4050”人员、低保人员、双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特困家庭人员、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大中专(职、技校)毕业生等群体。征集的创业项目也主要针对投资规模小、见效快、市场前景好、适合在城镇社区和乡镇创业的项目,如社区餐饮零售业、居民服务业、乡村种植养殖业等。
    凡有意愿实施经创业咨询专家志愿团风险评估、可行性论证的创业项目的,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60周岁范围内,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各地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报名。本次创业活动将提供开业注册服务、创业辅导服务、融资服务、跟踪服务等。
    为促进创业活动,市政府也将提供相关政策补贴,主要是五方面资金补贴、减免的优惠政策。
    (1)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后形成的创业计划,经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评估认证合格的,将获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可享受1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2)创业者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优先咨询、受理和登记,同时按有关规定减免税收和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3)创业者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4)创业者通过创业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经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审定确认后,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人)。
    (5)创业者如果符合常政办发〔2007〕73号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王小明)

(编缉:萧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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