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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电工持证上岗情况不容乐观

时间:2008-05-23 【来源:中国常州网】

    拥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仅4000人

    5月19日,南京电监办相关检查人员来到我市罗溪地区某重要交通枢纽检查电工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发现该处作为我市重要用电客户,用户变电所配有的8名值班人员,虽均持有《特种行业操作证》,但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不符电网安全运行规范,存在较大的隐患。检查人员当场开具了《电工进网作业行政许可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人员配置和培训等整改工作。

    据悉,19、20日两天,国家电监会委托南京电监办对我市(包括金坛、溧阳)部分企业电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最后反馈结果来看,情况不容乐观,十家企业中仅有五家的电工证件齐全,具备上岗条件,合格率仅有百分之五十。

    据了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电方电工须持电监会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才能在客户受电或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从我市经贸委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市10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用户超过一万户,按照每户配备两名电工的最低配置,至少应有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电工两万名,然而实际持证电工却只有四千名,存在较大的缺口,这对企业自身以至常州地区电网的安全运行是个潜在的威胁。

    目前,我国圣火传递、举办奥运及其他一系列重大活动对安全用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客户、高危客户用电的重点监管,按照我市经贸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用电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再次对企业电工上岗条件进行了明确:对企业电工无证、无电工或电工人数明显无法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报电力主管部门和电监办,电监会对不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如对无证作业人责令其停止相关活动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我市电力行业协会受南京电监办委托,受理全市企业电工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全国通用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持该证方可在企业内部从事电力工作。如企业有该方面的需求,可与我市电力行业协会联系。(吴建周 卢陶)

 

(编缉:夏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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