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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俩在为李某按摩
“我真的身无分文,不是不还他的钱”
昨日中午,在102医院,记者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李某。“现在就是把我的两只脚踞掉,我也没有任何感觉。”李某作了一个踞的手势,“脚不能动了,成了废人了。”
谈起借钱的事,李某沉默无语,望着墙。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说,他(指范某)人还是不错的,对我帮助很多。李某说,自己工伤后,第一次治疗是在中医院,花了9万多元,后来转到102医院,单位不再给钱治病,就找到范,范为他垫付了2万元医药费,又帮他要来了执行款。
“我真的身无分文,不是不还他的钱。”李某说,现在治病总共花了16万多元,家里欠了别人2万多元,最近医院又来了催款单。
“我也想还钱,但我吃饭的钱都没得,哪里去找钱还。”说到伤心之处,一个大男子竟欲哭无泪。
李某,四川人,今年51岁。出事前在武进一民营单位打工。去年12月底,李某工作时从三楼摔下,导致腰椎骨折,双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终身残废。医药费花了10多万元后,单位不再给他出钱了。李某是外地人,在常州借不到钱,一时陷入困境。后经人介绍,李某找到了范某。今年3月6日,双方签了一个协议:范某帮助李某向公司要钱,赔偿到位后李某给适当的“服务费”。
范某告诉记者,李某属于工伤,按规定,工伤治疗期间单位要负担李某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可单位就是找理由推脱,而且连李某的生活费和工资都停发了。“没办法,人命关天,病总得治。”范某说,这一切都得要钱。
范某跑上跑下,最后他想了一个借钱的办法:由他自己作担保,向同事借了2万元给李某垫付医药费,当时约定要付利息。“之所以约定了利息,一是这钱向他人借用,二是依据规定,因借医药费而产生的利息将来可以要求单位来承担。这些都已向李某说明。”范某道,总算凑足了一笔治疗费用。
范某认为李某“不讲诚信”
“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人伤心。”范某说,通过法院执行的4万元治疗费用到手了,李某却不还这2万元钱。理由是,要拿到全部赔偿款后才一并结算。
“这个钱是我担保借来的,你不还,别人就向我要钱,人家还把我告上了法院。”于是,范某自己掏腰包还了钱。为这事范某特生气,认为李某“不讲诚信”,我好心帮助你,千方百计凑钱给你,你却借了不还,没有这个道理的。
还有赔偿的事,范某认为李某也是“死脑筋”一个,闹得不愉快。到7月份,工伤鉴定和伤残报告都相继下来了,李某属于二级伤残、二级护理。李某要一次性赔偿80万元,而按国家工伤赔偿条例规定,4级以上伤残,不宜作一次性赔偿,而应该由单位逐月发放生活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如果硬要一次性赔偿,按规定最多只能赔到30多万元,而且,今后万一有并发症,都要由李某自己承担,这显然对李某不利。但李某的要价太高,公司不理睬。”范某说,双方谈不拢,这事就“黄”了。
“这笔钱肯定要还的,这是做人的原则”
“我到法院告他,也属无奈。”范某告诉记者,他为李某的事已经花了4000多元钱,知道他很困难,到现在也没有收他一分钱。但你借人家的钱,有了执行款,就要还的。当时4万元执行款都在我手里,我没有扣除借款,而是相信他,都给了他。对于李某的为人,范某认为有点像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
对于范某的说法,李某的妻子陈女士认为遭到了对方的误解。她告诉记者,她的女儿今年刚大学毕业,读书时花了很多钱,但至今还没有找到工作,她自己成天服侍丈夫,为找钱的事,整天唉声叹气,心情不好。
李某也说,这笔钱肯定要还的,这是做人的原则,“只不过要迟一点,等钱一到手,我就立即还他。”
中午,该吃午饭的时候了,他的床头柜上放着两个热馒头,妻子和女儿给他做着按摩。“我们只想尽快拿到赔偿,还了钱,然后回家。”女儿说,现在他们惟一能做的,就是请一名律师告自己打工的公司,然后等待法院的判决。
“但不知要等待多久。”李某嗫嚅着,“为了我,这个家已经不像样子了……”
(一峰 刘毅文 总路摄)
(编缉:夏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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