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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澳门旅游需办签注 首次逗留期缩短

时间:2008-09-05 【来源:常州晚报】

    中国常州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9月1日起,内地游客如果不持有澳门签注,将不再允许从香港进入澳门。

    新的措施规定:从9月1日开始,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不管是直接赴澳门还是由香港进入澳门,都必须事先办理澳门签注。记者了解到,此前游客采取只办一张香港签注,同时前往香港和澳门两地旅行,就可以从香港转机前往澳门,但9月1日后此方法将不再可行。

    据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新措施的实施,对“港澳自由行”游客影响并不大,游客在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同时就可以办理签注;同时,费用方面也只增加签注费。

    此外,内地居民持护照过境澳门的逗留期限规定也更严格:8月1日起,内地居民首次持护照过境澳门的逗留期限,将由现时14天缩短为7天;对第一次持护照过境澳门却并没有前往外国(第三地)的内地旅客,若再次持护照入境澳门允许逗留减至2天;如果旅客在2天之内未前往其他国家,那么第三次持护照再“过境”澳门,就会被澳门拒绝入境。

    (荆轩 徐佳萍 刘毅)

(编缉:夏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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