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常州网讯 上星期四,常州武新制药有限公司收到了市环境保护局发出的1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原因是其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时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
读者举报
10月中旬,热线接到新北区群众举报:在新北区沿江化工园区内,有一家以生产医药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化工厂——常州武新制药有限公司,把每天产生出来的危险品废弃物混杂在生活垃圾中当一般垃圾处理,此举令人后怕。万一出了危险或污染环境等事件,其后果不堪设想。请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到现场进行暗访,杜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现场目击
依据线索,常州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场发现,“武新制药”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既没有按国家规定建设相应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其堆放场所也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工厂每天产生出来的废活性炭竟与快餐盒、香烟包装纸、废旧塑料袋等杂乱在一起,废水处理污泥也是随意堆放在厂内的露天草地上。如遇下雨等不良天气,这些废弃物极易流入与该厂一墙之隔的长江内,其后果不堪设想。据了解,该厂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B类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精馏残渣等,年产量分别达2到3吨。当执法人员问这些废活性炭和精馏残渣是如何处置时,厂方负责人支吾了半天回答说:“废活性炭是委托句容市某厂家处置的,而精馏残渣是委托仪征市某公司处置的。”于是,执法人员要求厂方出具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的相关手续和国家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手续时,厂方只是一味地口头辩解,却始终未能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据……鉴于此,市环保执法人员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当场作出了处理意见: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2、听候环保部门的处理。
事件追踪
12月6日,市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复查时发现,武新制药公司虽已着手进行了整改,但整改工作仍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而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情节严重。于是,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3条、52条、58条、59条等规定,同时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决定对“武新制药”采取“从重处罚”。随后,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据了解,从今年1月至今,市环保局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8份,全市立案查处950余起,均比去年同期翻了两番。 陈永兴 陆文杰 秋冰
11月份被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
单 位 违法事实
溧阳市联勤不锈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
常州金日印染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
常州孝都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
常州盛发置业服务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
常州市聚锦楼饭店 超标排放污水:COD902mg/L、总磷17.8 mg/L、氨氮67.8 mg/L
常州市常旺染织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污水:COD924mg/L
江苏华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污水:COD748mg/L、总磷4.79mg/L、pH10.4
常州明惠印染有限公司 省厅查处:超标排放污水COD160mg/L、氨氮88.8 mg/L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省厅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
(编缉: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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