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州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切实提高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参加常州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7月1日起,生育后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41元/人,达到327元。
据了解,我市参加企业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目前有近24万人,市医保中心平均每月要为近500名生育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常州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每年7月1日起均按照上一年度全部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变动进行调整。
(薛翔 王艺)